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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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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、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(人事部令第6号)等有关规定,我院推出48个教师岗位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单位简介

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,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,由浙江大学、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,并与浙江省邮电管理局(现为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)共同发起创办的一所新型本科院校。2020年1月,教育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,同意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设为公办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。学院位于杭州市拱墅区,占地1000余亩,校舍面积45万余平方米。设有9个学院,37个本科专业,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,课程合作项目9个。学院面向全国招生,目前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1600余名。学院注重专业、学科、师资队伍协调发展。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,浙江省一流学科、重点学科7个,省一流、重点、特色专业15个,省工程实验室1个,省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项目1个,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。

二、招聘计划

2020年我院拟从48个岗位需求中招聘40人,按考试先后顺序招满即止。具体招聘岗位、人数和招聘条件见《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》(见附件)。

三、报名和资格审核

1.报名时间:

本招聘计划2020年度内有效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,适时组织考试、考核,不设最低开考比例,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。

2.报名方式:

应聘者通过学院招聘邮箱(zhaopin@zucc.edu.cn)投递简历进行报名。报名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(1)个人简历(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);(2)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。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最高学历、学位、职称等证书复印件。国(境)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》复印件;(3)近5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、科研经历、获奖及被sci、ei、ssci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;(4)身份证复印件、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。

四、考试

考试采用教学、学术能力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主要为试讲或学术报告及现场答辩。由分院学术委员会或聘任委员会组织专家听讲并作出评价,再报学院审议。根据考试评价结果,按招聘岗位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

五、考察与体检

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。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。体检按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》执行。

六、公示

经考察、体检均合格的人员,按择优原则确定为拟聘人选,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我院招聘网站(http://zhaopin.zucc.edu.cn)上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,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。

七、聘用待遇

专任教师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按规定享受专职教师待遇外,学校还提供购房补贴、科研启动经费、租房补贴等住房安置方面的相应待遇。目前学院提供的高层次引进人才政策可参见我院网站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学校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湖州街51号,邮编:310015

联系人:薛老师,电话:0571-88284389

邮箱:zhaopin@zucc.edu.cn

学校主页:http://www.zucc.edu.cn

招聘网站:http://zhaopin.zucc.edu.cn

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: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,电话:0571-88285768

附件:《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

浙江大学城市学院

2020年3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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